数旗智酷关于2021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与十四五规划纲要系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在此统一简称为“十四五规划纲要”。

作者  唐    鹏   数旗智酷创始人、电子政务理事会副秘书长

来源  数旗智酷数字政府实验室

所谓“攻”,即是新基建、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公共数据开放背景下,如何打造数字政府的“自循环”生态,而非依靠单向度的用户需求或政府改革自觉来牵引数字政府创新,形成可持续的数字化改革创新动力。所谓“守”,即是在各种服务创新模式、数据应用模式、运营管理模式涌现的情况下,保持对社会运行不确定性的敏捷应对同时,如何守住数据安全底线与应用伦理底线。

针对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聚焦于三个关键词:数据、平台、场景。

在数据治理方面,首先,“探索将公共数据服务纳入公共服务体系”真正体现“数据即服务”的内涵与愿景,同时也是将数据要素作为一种公共资源进行管理的必然举措。其次,虽然近年来从区县到省级的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持续加速,据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发布的《2020下半年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0月,我国已有142个省级、副省级和地级政府上线了数据开放平台。但是,从国家层面而言,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数据统一开放标准、开发规则以及应用生态尚有待建立。“构建统一的国家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开发利用端口”的实质就是通过建立data.gov.cn以作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数据驱动引擎。

再次,“开展政府数据授权运营试点,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从目前来看,在天气、地图、企业信用等领域已有较为成熟的商业应用,如墨迹天气、高德地图、天眼查等,这种以开放原始数据为支撑,通过结合市场需求与用户场景为依托的应用,在不断拓展政府数据的价值影响。但是从其商业模式构建与应用深度而言,确实仍有值得挖掘和斟酌的空间。与水电煤气等传统资源不同,政府数据的授权运营,不只是国家政府为履行社会管理服务职责而授权的对有限资源的控制与分配,由于数据的动态化价值评价体系、跨时空的价值浮动特征、不确定风险以及正/负外部性,在政府数据的采集、清洗、分析、挖掘与应用等环节,不仅需要专业的技术能力,同时需要推动数据授权运营所对应的规则体系与标准规范的建立。

一旦政府数据授权运营则是数字时代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其安全性、公平性以及社会价值分配规则都应得到认证对待和讨论。虽然在不同的体制之下可以有不同的操作模式,但谷歌SideWalk labs在多伦多滨水区也曾试图以“数据信托”的方式来规避由于自身过多参与数据采集、分析与应用所带来的非议,但最终社会化第三方运营的公众信任度又成为了新的问题。除了不可预期的经济回报问题,可能是数据隐私权的问题导致其最终流产。

在平台建设方面,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聚焦的是如何通过集约共享共建模式,推动政务信息化系统整合与政务云迁移。虽然在十三五时间政务信息化系统整合已取得了较大突破,比如在公安、交通、民政、工商等领域,正是由于政务信息化系统整合加速,从而推动了网络通、平台通与数据通,助力了“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等多项改革的突破。十四五时期要面临的最大现实是——在城市、区县、街道和社区基层,如何真正发挥集约化建设与整合的价值效应,通过“最多报一次”、“最多填一次”、“最多扫一次”,将街道社区的“表哥”“表姐”们从“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中解放出来,不用在多个微信公众号、多个APP、多个小程序上轮番打卡晒数据。

此外,此前关于数字政府、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地方战略规划均围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大领域开展设计,而本次提出了“布局建设执政能力、依法治国、经济治理、市场监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重大信息系统”,如果结合此前垂直与条线部门在城市治理方面的“条块分割”困局,本次提出的六大信息系统则是跳出部委的“条”与地方的“块”,从社会的“域”的层面来破解省域治理、市域治理难题。

在场景应用方面,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其背后的潜台词应是我国数字政府建设无论从国际排名还是国内实践来看,均已经迈过初始化阶段。无论是平台建设、应用创新、数据统筹还是理念创新,从2015年“互联网+政务服务”伊始,我国数字政府建设经历了脱胎换骨式的改革创新洗礼,从日常数字政务服务的在线运营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的数字政服务供给均可以证明这一点。十四五时期最重要的是从政府运行、政务服务、政府决策与政府治理层面,推动政务服务通过一体化平台集中供给实现普惠化,政府决策通过数字技术辅助实现科学化,政府治理实现对突发事件精准预警与处置。

由于数字技术的发展与互联网超级平台规模效应的放大、渗透,数字政务服务在模式创新与体验创新层面可能正在面临“竭泽而渔”的瓶颈期,下一步如需进一步提升数字政务服务的效能、口碑与体验,必须通过“向内打破”、“向下创新”的方式来实现,“向内打破”即指推动大数据不只是事后解释现象,而是事前预判形势以支撑决策,“向下创新”即指数字技术不只是在视觉、听觉与交互体验方面对原有的服务锦上添花,而是深入社会运行的真实场景,并通过不断的实践与打磨来提升数字技术在社会治理过程中的支撑价值。(完)